佛山杨建芳终审被判无期徒刑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22人的涉黑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,主犯杨建芳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、故意伤害罪、破坏生产经营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受贿罪,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万元、罚金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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